七国集团(G7)和澳大利亚12月2日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依照欧盟成员国做出的类似一致决定,双方已同意对原产于俄罗斯的海运原油实施60美元/桶的价格上限。
该共识的达成临近欧盟于12月5日开始实施的俄罗斯海运石油进口禁运,俄罗斯将如何应对以及规避规则来创造潜在利润,上限价格水平是关键因素也是指标。
七国集团(G7)和澳大利亚在一份联合声明中称:"我们重申我们的意图,打算从国内市场逐步淘汰俄罗斯原产的原油和石油产品。"
他们补充说:"我们的司法管辖将禁止我们的供应商提供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运输俄罗斯原产原油和石油产品的海运服务,但不高于价格上限的俄罗斯原产原油或石油产品采购除外。"
据塔斯社报道,克里姆林宫发言人Dmitry Peskov于12月3日表示,俄罗斯不会接受价格上限,正在分析形势,以做出决定。
据报道,Peskov说:"已经为这样的上限做了一些准备。我们不会接受这个上限,在进行分析后(将很快完成),我们将宣布如何组织工作(以应对上限)。"
自新制裁的首次提案以来,俄罗斯官员一再表示,他们不会向遵守价格上限的国家供应石油。
据塔斯社报道,俄罗斯副总理Alexander Novak于12月2日表示,预计新制裁不会对12月原油出口产生影响,因为这些出口合约是在10月底和11月签订的。
据报道,Novak说:"至于1月,签约正在进行中。让我们看看情况如何。虽然存在不确定性,但全球市场仍对我们的石油有需求。我们相信需求将继续保持。"
G7估计,全球油轮船队的约95%由G7国家的航运保险公司承保,这些国家包括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和美国。目前,欧盟和G7船东在俄罗斯油轮贸易中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S&P Global Commodity Insights数据估计,这些船东在9月从波罗的海和黑海出口了55%的俄罗斯原油。
根据G7和澳大利亚的联合声明,"价格上限旨在让我们的服务提供商将俄罗斯原产的原油和石油产品运往其他国家,实现稳定的能源供应,同时限制俄罗斯的收入。"
他们在该声明中补充称:"我们鼓励寻求进口俄罗斯原产海运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第三方国家利用价格上限。我们注意到,这符合这些国家的自身经济利益,因为按照价格上限的进口将有助于抑制能源价格,并限制俄罗斯通过冲突时期的溢价进一步获利的能力。"
G7和澳大利亚表示,对俄罗斯原产原油的价格上限将在"2022年12月5日或之后不久"在其司法管辖区生效执行,对俄罗斯原产石油产品的价格上限将于2023年2月5日执行。
G7由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和美国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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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水平
G7的价格上限将适用于俄罗斯原油,基于船上交货价格,不包括保险和运输成本。
在截至12月1日的5年内,S&P Global旗下Platts对从波罗的海港口普里莫尔斯克(Primorsk)以FOB基准售出的俄罗斯主要出口级乌拉尔原油估价平均为62.29美元/桶。
在2月24日俄乌冲突发生前,乌拉尔原油相对即期布伦特原油的折价平均约为2.80美元/桶,但在夏季期间飙升至折价40多美元/桶的创纪录高位,最近一直保持在较即期布伦特低33美元/桶的水平。
12月1日Platts对乌拉尔原油FOB普里莫尔斯克的估价为55.79美元/桶。
鉴于价格上限高于乌拉尔原油当前的价格,一些市场观察人士认为,俄罗斯出口将继续像以前一样广泛流动,对莫斯科的石油收入影响轻微,但可以实现G7政策制定者希望保持全球市场供应充足的目标。
油轮跟踪数据显示,尽管欧盟即将实施制裁和价格上限,俄罗斯原油和石油产品的海运出口基本保持韧性,因为中国、印度和土耳其大量抢购了在欧美流离失所的俄罗斯石油。
根据S&P Global Commodities at Sea数据,10月俄罗斯原油海运出口增长至309万桶/日,环比增长3%,仅略低于1-2月冲突前310万桶/日的平均水平。10月俄罗斯石油产品出口环比下降4.2%至208万桶/日,低于冲突前的280万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