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新加坡贸工部表示,新加坡和斯里兰卡政府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根据《巴黎协定》第6.2条的框架,促进碳信用交易。
这标志着新加坡与愿意利用碳市场吸引气候融资并获得新加坡更广泛支持的国家合作。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在国内抵消排放方面资源有限。
贸工部在声明中表示:"根据谅解备忘录,新加坡和斯里兰卡将努力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实施协议,为根据《巴黎协定》第 6.2 条进行相应调整的碳信用额国际转让制定双边框架。"
第6.2条下的双边碳交易不同于私人实体之间自愿碳信用的正常交易。根据第6.2条,各国有权决定交易的碳信用是否可用于主张其国家承诺下的减排量。
从2024年起,新加坡政府将把碳税从5新元/吨二氧化碳当量(3.69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提高到25新元/吨二氧化碳当量(18.46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并允许合规纳税人购买高质量的国际碳信用额度,以抵消高达5%的应纳税排放量。
贸工部在文告中称,为促进这一点,新加坡已与不丹、柬埔寨、智利、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加纳、肯尼亚、蒙古、摩洛哥、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和越南签署了类似的谅解备忘录或意向书。